本品是根据[5750.5-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9.1.3.8]以高纯酒石酸钾钠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,在(20±3)℃的条件下配制而成。
本标准物质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灵敏度和空白值的测定,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。
本产品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溶液。
依据JJF1343-2022《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、稳定性评估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,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,稳定性良好。
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18个月,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1、包装: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(HDPE)瓶包装,100mL/瓶,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。
2、贮存:运输时应避免挤压,碰撞;常温(20±5)℃,置于阴凉处贮存。
3、使用: 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避免玷污。